用户须知
个人用水性质变更业务须知
信息更新:2023-02-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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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办理内容:按照物价主管部门颁布的供水分类规定,客户的用水类型发生变化,需要办理变更手续的行为。
2、申请条件:用水性质发生变化、无欠费。
3、提供资料:户主身份证、提供方式:扫描或拍照上传
4、收费情况:不收费
5、办理时间:自您提交后,我集团将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,受理后1个工作日现场核实办结。
6、申请受理:①请您阅览业务须知、《供用水合同》样稿并同意;②按表格内容填写相关信息;③上传办理所需资料、证件的照片。
如因您自身原因或通讯运营商原因导致办理时间延误,敬请谅解。
7、以下为特别提醒事项:
(1)非水表户主,但是房屋产权人的,应先办理过户手续。
(2)若水表尚有水费未缴清,请缴清水费后再办理。
(3)为确保本业务的正常办理,请您务必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、可靠、合法,否则我集团将不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责任,并保留追责权利。
(4)若您对本业务须知内容有疑义的,您可致电我集团客服热线87339999,或到我集团各指定营业网点咨询办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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